教学实习及工程训练(以下简称“实习实训”)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员工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和完善实习实训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实训的目的
实习实训的目的是通过员工实地考察,接触生产实际、接触企业,让员工在实习中实践所学知识,并使理论紧密结合生产实践,为专业课学习打下必要基础;培养员工工程实践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员工热爱劳动的品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断提高员工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二、实习实训的类型和任务
实习实训主要分为五类:
1、金工实习
金工实习是工科院校工程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员工初步了解和认识金属材料成型及机械加工的重要阶段。
2、认识实习
在员工学完学科基础课之后进行的实习,让员工对专业的生产过程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建立必要的感性认识,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奠定基础。
3、生产实习
在员工学完主要专业课程之后,组织他们到与专业相关的现场、车间、厂矿、研究院(所)等单位,直接参加实际工作或操作,使员工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实际生产相结合,培养员工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
4、工程训练
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员工动手能力,提高员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工程技术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5、毕业实习
员工学完全部专业课程之后进行毕业实习,使他们从事实际工作的技能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锻炼,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实习实训的组织与管理
全校的实习实训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学校和学院二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实习实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2、组织学院审定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
3、检查学院实习实训工作质量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4、协调与处理全校实习实训教学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5、开展实习实训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二)学院职责
1、负责本学院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2、制定学院实习实训规定、质量保障办法及员工实习安全保障措施,对本学院实习实训进行质量监控。
3、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编写实习实训教学大纲、计划和指导书。
4、负责落实实习实训场地,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加强与实习实训基地的联系与交流,根据实习实训内容适当聘请实习实训单位的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指导教师。
5、审定实习实训教学日志,选派并考核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6、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师生动员工作,召开实习实训动员大会,进行实习实训纪律和安全教育。
7、检查、协调、指导各专业实习实训的组织实施,及时处理实习实训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
8、加强分散实习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实习要求,做好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9、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及总结工作。
10、组织开展学院实习实训经验交流,对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好实习实训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实习实训文件
1、实习实训大纲是本科实习实训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教学开展、保证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依据。凡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训均须制定实习实训大纲,其修订工作与培养方案修订同步实施。各类实习实训必须按照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进行,没有实习实训大纲不得安排实习。实习实训大纲内容包括实习实训的目的和任务要求、教学内容、时间安排,考核及成绩评定等。实习实训大纲的制定由各院系负责,经学院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实训指导书(讲义)是根据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文件,也是员工的实习实训教材。为了提高实习实训效果,须组织有关教师编写指导书,其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目的、任务要求、教学内容,实习实训方式、程序、时间安排、具体步骤等,并于实习实训前发给员工。实习指导书应根据教学要求和现场生产、技术及管理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3、实习实训计划是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条件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具体方案与执行程序。实习实训计划由系和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汇总后每年5月、12月份报教务处备案。实习实训计划主要包括:实习指导教师情况、实习地点、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内容、时间、人数、日程安排等。实习实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和实习地点,应提前两周书面说明原因,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4、实习实训教学日志。实习教学日志是实习计划的进一步细化,包括每天安排的实习内容和实习场所,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习教学日志,经系审核报学院备案。
五、实习实训场所的选定
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生产正常、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实训单位应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实训效果和质量,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实训单位长期合作,逐步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以利指导,方便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各学院要发挥校企联盟优势,大力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六、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由相关学院所属各系安排,学院审核确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员工实习实训,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30%;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习实训的目标与要求。对分散自主实习的员工除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外,还要由实习单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且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或管理(工程)经验。
2、各学院须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员工的比例。实习指导教师与员工数比例一般为:集中实习的校内指导教师数按1:30(员工数)的比例配备,分散式实习的校内指导教师数按1:20(员工数)的比例配备。
3、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非更换不可者,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
4、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要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沟通,协商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做好实习实训准备工作。
5、在去实习实训单位之前,指导教师须对员工进行实习实训动
员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明确实习实训各项教学要求,强调劳动安全防范,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与员工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6、指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实训单位配合,相互沟通,及时解决实习实训中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学院、系汇报实习实训进展情况。
7、实习实训期间,指导教师应做好员工的日常管理,全面关心员工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要及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及时报告学院。实习实训期间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习实训单位和学院报告。
8、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员工,现场跟踪指导员工实习工作,检查员工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实习实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学院领导批准。
9、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注重提高实习实训实效。
10、认真批阅员工实习实训日志和报告,做好实习实训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11、认真填写实习实训教学日志,实习实训结束后要总结工作,并按要求归档。
12、采用分散实习实训方式时,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获知分散实习员工的实习地点、联系方式等,并在实习实训期间与员工每周至少联系两次,了解实习实训情况,并进行指导。
七、实习实训员工
1、员工必须在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实训计划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记好实习实训笔记,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并结合自己的体会按要求完成实习实训报告。
2、实习实训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实训。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重修实习实训。
3、员工应当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4、实习实训中应熟悉安全技术规则及操作规程;必须思想集中,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或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在指定机器设备上进行,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其它设备和工刃量具,发生问题,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
5、虚心学习,听从指挥,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爱护集体,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6、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实习实训期间不得离开实习实训地点外出旅游,在往返途中不得中途下车,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
7、发生问题,随时向指导教师报告,不直接与当事人发生冲突。
8、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习实训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并注意节约,损坏工具和设备酌情赔偿。
9、参加自主实习实训的员工,需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校外实习实训单位开具接收证明,经员工家长同意,校外指导教师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实训结束后,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应签署实习鉴定意见,经单位盖章后交校内实习实训指导老师。
八、实习实训成绩考核
1、员工必须按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实训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实训报告、日志等相关材料后,方可参加考核。
2、实习实训成绩应根据员工的表现、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报告的质量及实习实训中进行的考核(答辩、笔试、实际操作等)成绩,参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3、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计分。
4、分散自主实习的员工必须完成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和实习鉴定表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可采用答辩、口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由实习指导教师、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等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考核成绩要结合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和实习鉴定意见以及考核表现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评定标准可参照集中实习评分标准执行。
5、实习实训成绩参考评分标准如下:
(1)优秀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现象,实习实训期间刻苦、勤奋,工作积极主动,实习实训任务完成好,实际操作能力强,达到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实习实训日志和报告全面、系统、质量高,在考核时回答问题完整正确,并有某些独特见解。
(2)良好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实习实训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达到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实习实训日志和报告全面、系统,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回答问题。
(3)中等
实习实训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现象,实习实训期间工作比较主动,能理论联系实际,作业内容基本正确,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实训日志和报告比较全面,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
实习实训态度基本端正,无严重违纪现象,实习实训期间能服从安排,能达到实习实训大纲的基本要求,但不够完满,能够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和报告,但不够系统,考核中能回答出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5)不及格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实习实训成绩均为不及格。
实习实训期间表现差,未能达到实习实训大纲所规定的基
本要求,实习实训日志和报告质量较差,考核时主要问题回答错误。
②未参加实习实训或实习实训期间缺勤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并未按实习实训大纲补修的。
③实习实训中有违纪行为并经教育不改,或实习实训中有严重违纪行为。
九、实习实训安全管理
1、实习实训前,按照实习实训大纲及计划要求,各学院应了解校外实习实训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规章,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实习实训期间,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实训员工的安全管理,强调劳动安全防范,坚决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实习实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各学院应与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员工签订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同时做好实习实训员工的参保工作。
十、总结与归档
1、学期结束后,各专业应对员工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实习实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采取的解决措施,学院根据各专业实习实训总结材料形成年度实习实训教学总结,于每年12月份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实训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工作资料由学院统一归档。
十一、其它
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实习实训工作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